2005年,一封匿名举报信寄到中纪委,声称安徽省民政厅厅长李宏塔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并且指控他借助祖父李大钊的声望谋取私利。这封举报信内容详尽、言辞犀利,引起了广泛关注。更让人震惊的是,举报信中提到的李宏塔作为革命先烈后代,竟然沦为“贪官”,这一消息迅速引发了社会的强烈反响。
李宏塔自1987年进入安徽省民政厅工作以来,便与“房子”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曾多次负责大规模的分房工作,亲手分发超过200套房屋。然而,自己始终没有出现在分房名单中。李宏塔一直认为,当时的群众迫切需要解决住房问题,自己虽然身为一名厅长,但应当将分房机会优先留给那些真正有需要的家庭。
最初,李宏塔一家三口住在一套不到50平方米的福利房内,房子老旧,结构紧凑。尽管环境简陋,且房龄超过十年,但这并未影响他日常的工作生活。每次到分房时,他总是主动将自己的名字划去,把机会留给其他急需住房的同事和群众。尤其是1998年,当单位进行最后一次福利分房时,李宏塔再次主动放弃了自己本该争取的机会,选择将分房机会留给那些更需要的同事和家庭,甚至连妻子也未能说服他。
展开剩余79%直到2000年,李宏塔的住房问题才有所改变。上级部门终于为他分配了一套20平方米的小套间。尽管他多次推辞,声称“现有住房已足够”,最终在组织的劝说下接受了这份安排。为了让儿子结婚时有个住处,李宏塔决定将这套房子留给儿子,自己和妻子依旧住在原来的老房子里。这种“先群众后自己”的行为,在同事中传为佳话。
1987年,38岁的李宏塔本有机会晋升到更高的领导岗位,但他做出了一个令人意外的决定——他选择留在更贴近群众的民政岗位。李宏塔深知,民政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最困难群体的生计和生活,他认为这个岗位的价值无可替代。于是,他放弃了更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职务,扎根民政系统,开始了为民服务的漫长历程。
进入民政系统后,李宏塔立即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无论是退伍军人的安置、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还是灾区的救灾工作,他总是亲力亲为。在1998年长江洪水爆发时,李宏塔亲自带队前往灾区进行督导工作。他不仅不依赖汇报材料,而是亲自深入灾区,查看受灾群众的实际情况。他发现一些灾民居住在简陋的帐篷中,炎热的天气让他们苦不堪言,于是他立即联系当地政府腾出办公场所安置灾民,几天内,灾民们就得到了更为舒适的临时住所。
李宏塔提出的“反向工作法”强调干部应当直接到基层核查并现场解决问题。无论是检查救灾物资的发放,还是核查低保政策的执行,他总是亲自走访,逐一核对,确保所有环节落实到位。李宏塔坚持不搞形式主义,从不打招呼下乡,这样的工作方式帮助他更直接地了解基层群众的实际需求和问题。
他工作了18年,一直扎根基层民政系统,为当地百姓解决实际问题。无论他做出了多少牺牲,李宏塔始终坚持“为民服务”的初心。他不追求个人名利,反而将时间和精力全身心投入到人民群众的福祉中,成为了同事们心中无可替代的典范。
李宏塔的家族有着深厚的革命传统,他的祖父李大钊曾是著名的革命先烈,身为北洋时期的教授,他不仅将大部分薪水捐给党和贫困学子,而且生活也非常简朴。李大钊的儿子李葆华同样廉洁奉公,直到去世都住在旧楼房里,不曾追求任何个人特权。
李宏塔也继承了家族的清廉风范。在安徽省民政厅工作期间,他一直坚持“先群众后自己”的原则,从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他家里不仅家具陈旧,连最基本的生活设施也非常简陋,然而他依然保持着一贯的朴素作风。在2008年,李宏塔的儿子结婚时,婚礼极其简朴,所有的礼金他都会如数退还,丝毫不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在18年间,李宏塔的出行方式也成为了大家津津乐道的话题。作为一名厅级干部,他始终骑着自行车上下班,完全放弃了公车的便利。即使在工作上遇到困难,他依然保持着这种简朴的作风,亲自到乡村和社区走访,确保群众的需求得到满足。2003年,因身体原因,他将自行车换成了电动车,但即使是电动车,他依然保持低调朴素。
2005年,匿名举报信再次让李宏塔成为了舆论的焦点。举报信内容声称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但经过调查,真相水落石出。李宏塔不仅没有利用职务谋取私利,反而为人民群众付出了极大的努力。最终,这次举报事件成为了一次“乌龙举报”,并未损害李宏塔的名誉,反而让他的廉洁作风得到了更加广泛的宣传。
李宏塔的事迹被《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成为了全社会学习的典范。他以自己无私奉献的精神,践行了“为民”的承诺,成为一位真正的人民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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