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接受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华电国际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80%股权,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多个公司股权,以及中国华电集团北京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5年5月14日,本次交易已获得华电国际内部多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标的资产包括江苏公司80%股权、上海福新51%股权、上海闵行100%股权、广州大学城55.0007%股权、福新广州55%股权、福新江门70%股权、福新清远100%股权及贵港公司100%股权,均已过户登记至华电国际名下。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华电国际新增注册资本678,863,257元。华电国际已支付部分现金对价,并完成新增股份登记。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资金、资产被关联方占用或提供担保的情况,相关协议和承诺均正常履行。后续事项包括支付剩余现金对价、确定过渡期损益、募集配套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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